第二十三丝光 | 第二十三丝光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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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既然存在物是存在的。既然如在第十六个论文中所提到的一样, 对存在物的存在之因除了四种途径之外, 不可能想象其他理由。而这四种途径之三已用很明确的不可能性来证实了其无效和荒唐性。当然, 真主的独一性的最重要、最明显的第四个途径是确切地被证实。而这第四个途径按在首部的圣经节所述的“天地的创造”,无疑地, 明确地显示出了绝对存在的真主的崇高性和一切生存物都是出于他的万能之手及天地万物都是在他的支配下的。

崇拜原因和自然的可怜人啊!既然每物的本性就是象其一样是被创造物,因都是艺术性的,是不断更新的。正如每一物的产生之因和表面性的原因也都是被创造的,又既然每一物的产生需要许多设备和工具,那么, 必定存在着一位创造那自然的, 导致那原因的绝对万能之主。而这位绝对万能之主在养育和创造方面有什么以那微弱的工具(谋介物)为伙伴的需要呢? 决不! 相反地, 他直接一起创造因果。同时, 为了证实自己的智慧和美名的显示, 他按秩序布置出一个表面性的因果关系。为了给所创之物的表面性错误、缺点以及苛刻指定归因处, 他使原因和大自然成为自己的力量之手的帷幕。从而保护了自己的尊严。对一位钟表匠来说, 首先制造钟或表的齿轮, 然后把它们安置在钟或表里来制造出一只钟或表容易呢, 还是在那些齿轮里制造一个奇妙的机器, 其后让这机器的无生命之手来制造钟或表容易? 这不是出于可能性范围吗? 你也该对自己那不公正的理智这么说,也应控制住它。又如, 对一位作家来说是用墨水、笔和纸亲自写出一本书更容易呢, 还是在那墨水、笔和纸里制造一个专门写出那本书的机器, 然后对这无生命的机器下令说:“你来写这本书!” 而自己不参与写作更容易呢? 这不是百倍地比亲自写出那本书更难吗? 如果你说:“创造出能写一本书的机器的确比亲自写出这本书容易一百倍,但因那机器同时可为制出很多复本起工具作用。所以, 这个方式更为容易。” 那么,我们的反驳如下:

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