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致老人》(26) | 第二十六章 《致老人》(26) |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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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使我明白:主宰的绝对化育行为和造化中绝对不可能有任何“可入性”。这两点属性在彰显着、传播着无尽的奇迹。
那些凡是想理解个人的双重身份和人的双重职能(像所有的信士);那些想成为像我一样的人,应该看看尊贵经文的经注中对复数((نا))(我们)的单数(أنا,我)的解释,思悟在复数中的位置,以便使他们领会卑微可怜、不足挂齿的“自觉存在”和“形体存在”;以便让他们知晓:什么是生命?什么是人性?什么是伊斯兰?!什么是真正的伊玛尼?怎样认知安拉?如何获取安拉的喜悦?;以便使他们领会……以便使他们从中吸取训诫!

境界之四:

老迈、哀愁、疾病等等使是我寝食难安的痛苦和矛盾伴随着我的昏聩时期。我极度关注的“自我存在”似乎在走向消亡,万物的存在也在走向毁灭,我对万物日趋消亡深感恐惶,痛苦绝望。于是我同样求教于经文:

((真主足以使我们满足了,美哉!托靠的主))

经文教导我说:“思考我的含意,用伊玛尼的镜子去透视它。”我用伊玛尼的慧眼去审视经文的含意,我看到:

像其他的信士一样,我自身的这种极其微小的存在是无限存在的一面镜子;是以极其简便的方式达到另一种无限存在的媒介;是通过回报一句睿智箴言,这句箴言是通过多种存在体所体现出来的。这是也正是我“自我存在”价值的最高体现。

从伊玛尼的归属角度去看,为之生活一刻,价值千金。这如同永远存活的价值,其价值是无法估量的。我通过理论的慧眼领悟了这一点。因为通过伊玛尼意识,我认识到我的这种“或然存在”是“必然存在”[1]的一种迹象、是一种造化、是一种形式。
这种认识使我脱离招致诚惶诚恐的错觉的无际黑暗;摆脱无休止的离别产生的无穷痛苦。
这种认识促使我与世间存在的万物建立了一种牢不可破的兄弟般亲情的纽带关系,尤其是有生物。我也明白在暂时的别离期间我与我所喜欢的存在物是密切相连的。
就这样,我的存在就像其他信士的存在,通过无限的、永不分离的各种存在形式的光辉, 我得到了伊玛尼。即使我的存在消失了,嗣后那些存在体的存在对我的存在也会坦然处之,好像它已经全美了自己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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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伊斯兰信仰学原理。伊斯兰认为: 独一的造物主属必然存在,所有的被造物皆属或然存在。

———汉译者注
无声